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县教育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4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
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意见
为切实加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成效,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根据《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习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发〔2018〕97号)及省、市控辍保学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落实各方责任,坚持“依法治教,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控辍保学工作方针,通过政府、社会、学校和家庭齐抓共管,全面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水平,减少学生辍学和非正常流动,稳定生源,确保适龄儿童少年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实现全县教育事业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部署要求,坚持“合理布局,相对集中,扩大规模,优化配置,提高质量,群众满意”原则,按照“依法控辍、管理控辍、质量控辍、扶贫控辍、情感控辍”工作思路,保证入学率,降低辍学率,提高巩固率,确保“适龄生进得来、在校生留得住、辍学生劝得返、流动生有去向”,实现2020年全县中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巩固率100%的控辍目标。
三、具体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五长负责制”。建立和完善县政府、教育局、乡镇、学校、村(居)委会负责人负责的“五长负责制”,进一步落实乡镇政府、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中、小学校长作为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直接责任人,家长作为依法送子女入学直接履行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实行“双线控辍责任制”。“双线控辍责任制”即县、乡镇、村(居)委会党政一条线,县教育局、学校、教师一条线。乡镇、村干部负责在开学前后,做好动员入学、复学工作,对动员无效的,乡镇政府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责令家长(或监护人)送子女入学或复学。中小学校校长、班主任负责在学生报到前组织人员家访,有针对性地做好可能辍学学生的工作,在开学后发现缺勤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并配合乡镇干部做好动员入学和复学工作。
(三)建立辍学劝返报告制度。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各学校要认真统计学生辍学情况,了解原因和去向,及时向县教育局和当地乡镇政府报告,并配合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共同做好辍学学生动员返校工作。对多次说服教育仍不返校的学生,由乡镇政府向辍学学生家长发出《劝返入学通知书》,向学生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发出《辍学学生通知书》,落实家长依法督促辍学学生限期返校责任。
(四)建立扶贫助学机制。坚持把控辍保学作为脱贫攻坚的硬任务,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精准信息库,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策”制定帮扶计划,确保孩子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学生资助等教育惠民政策,坚决杜绝学校乱收费行为,确保义务教育阶段上学“零”负担。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等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各乡镇、学校要广泛开展爱心助学活动,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辍学。
(五)严格学生学籍管理。县教育局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完善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学生转入、转出、休学、复学、毕业等学籍异动手续,建立相关台账,及时掌握学生变动情况,坚决防止出现“籍在人走、人在无籍”现象。要把小升初作为关键节点,八、九年级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学习困难学生等群体作为重点监测群体,保证每一名学生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
(六)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县教育局要加大对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领导监督力度,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不得利用寒暑假、周末、节假日以及课余时间组织中小学生集体补课;不得以任何理由分重点班和实验班;严禁歧视、羞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排座位,严禁开除学生,努力实现“一个都不少”的目标。
(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要积极推进教学改革,进一步研究和改革教学方法,对学困生因材施教、分层教育,消除其厌学倾向;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通过学校结对帮扶、集体教研等多种形式,充分运用现代多媒体技术手段,提升农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的教育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统筹安排部署,定期分析工作,研究存在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各乡镇要发挥属地管理作用,成立控辍保学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定期研究控辍保学工作,解决控辍保学存在的实际问题。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明确工作职责,统筹规划、指导督促该项工作开展。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对全县控辍保学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坚持“督政为重、督学为本”的原则,依法履行教育督导职能,定期开展专项调研和检查,指导、督促各学校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控辍保学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制定控辍保学方案,建立中小学生辍学监测、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对义务教育情况进行分析,掌握辍学动态。要督促各义务教育学校,加强校园内部管理和整治,制定班级、教师控辍保学责任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探索、研究解决因“学困、厌学”导致辍学的有效办法,确保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同时,将每一名辍学学生登记造册,将其基本情况、辍学原因、劝返措施等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县教育局。
各乡镇:乡镇是本乡镇控辍保学工作的责任主体,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标,辍学率不超标,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水平;抓好依法控辍、行政控辍,指导好各村(居委会)密切关注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就读情况,及时督促监护人按时送被监护人入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县司法局: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指导乡学校建立法制教育宣传员队伍,并对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
县公安局:按照《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清理整顿,为少年儿童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加强户籍档案管理,配合教育局做好学生入学、控辍等信息核查工作。
县财政局: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加大对义务教育投入力度,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三个增长”。
县市场局、县人社局、县城管局:按照《义务教育法》、《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加强对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招工用工的管理和监督,严禁违法使用未成年人务工和经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清理整顿。
县文广体局: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禁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禁止电子游戏场所在非国家法定节假目接纳未成年人,对违反规定的营业单位及个人依法处罚。
县卫计委:指导建立健全人口档案资料,对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少年建档造册,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学校卫生防疫监督和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部门:负责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流浪辍学儿童等困难群体提供必要的救助,并定期开展控辍保学和帮扶助学等工作,特别是对家庭贫困学生,要建立帮扶长效机制,解决贫困学生实际困难,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新闻媒体、法律讲座、家长会、公益广告推送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家长和学生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有关法律法规,宣传中小学生辍学的危害、违反《义务教育法》导致学生辍学的处罚规定等,形成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共同控辍保学的机制和氛围。
(四)严格责任追究。将控辍保学纳入政府教育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把控辍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列入目标管理责任,县教育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学校目标考核体系。对于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推诿扯皮,造成学校辍学率居高不下的,学生辍学未采取必要解决措施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辍学的,以及其他无法定理由造成学生辍学的,均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抄送: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4日印发